k8凯发,发布食品广告宣称具有疾病治疗功能 唐山一家公司被依法处理!

  公司新闻     |      2024-08-07 23:56

  当事人基本情况:名称:唐山市才洋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性别:男 ;面貌:群众;公司成立日期:2019年1月18日;经营地址:******;经营范围:主营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的商品)*

  2024年6月24日,我局收到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的:关于唐山市才洋商贸有限公司在网络平台“民惠助企小程序“上,发布“甄选杂粮礼盒”食品广告时使用医疗用语宣称具有疾病治疗功能,我局执法人员当日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核查,在该公司经营场所商品售卖区域未发现“甄选杂粮礼盒”食品在售,当事人称该食品只在“民惠助企小程序”上销售。凯时k8官网下载现场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于当日经主管局长批准,以当事人涉嫌在网络平台发布食品广告中使用医疗用语的违法行为,对其立案调查。

  年12月10日与河北碎片时空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开发“民惠助企小程序”,用来销售公司产品发布产品广告业务的平台,“民惠助企小程序”制作费用叁仟元整(3000元),当事人自2021年1月份开始使用,当事人于2024年6月初上架发布的 “臻选杂粮礼盒”食品广告链接,链接的详情页针对礼盒中红米的营养分析描述“具有补血、降血压、降血脂、补充体力等功效内容,当事人在发布食品广告时使用医疗用语宣称具有疾病治疗功能,直至我局2024年6月24日检查时该链接的食品尚未售出,当事人在同日对该食品广告链接进行了下架处理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以上证据构成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链条,证实了当事人在网络平台销售食品时使用医疗用语的事实,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对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拟处罚款数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已于2024年7月11日告知当事人,截至2024年7月19日,当事人未进行陈述、申诉,未提出听证。

  本局认为,当事人在发布食品广告中使用医疗用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规定,属于发布食品广告中使用医疗广告用语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在发布食品广告中使用医疗用语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第(二)项:“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自由裁量理由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本案中,当事人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k8凯发,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根据《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五条规定,具有依法从轻行政处罚的情节,建议对当事人从轻处罚。

  综上,我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作出处广告费用一倍的行政处罚:罚款叁仟元整(3000元)k8凯发

  当事人应当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本决定,按照《河北省非税收入电子交款通知单》规定的方式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